申請程序
申請程序
國際組主辦之活動,依各項活動公佈之期程。
檢附國立聯合大學學生赴國外研修申請表及其相關資料,並經家長、所屬系所主管、學務處生輔組、教務處註冊組等單位簽章後向研究發展處國際組提出申請;
待書審及面試合格後,始確定得獲補助資格,並簽請校長核定之。
檢附國立聯合大學學生赴國外研修申請表及其相關資料,並經家長、所屬系所主管、學務處生輔組、教務處註冊組等單位簽章後向研究發展處國際組提出申請;
待書審及面試合格後,始確定得獲補助資格,並簽請校長核定之。
申請檢附相關資料
(一)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需蓋當年度註冊章)。
(二)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。
(三) 帳戶資訊頁影本。
(四) 歷年中、英文版成績單(*向註冊組申請或自行至機器列印 *赴大陸者免提供英文版本)
(五) 含申請動機之中、英文版自傳(*無公版 *赴大陸者免提供英文版本)
(六) 研修計畫(短期活動自提申請案之學生請附公版計畫書,交換生研修計畫請自行擬定版本)
(五) 含申請動機之中、英文版自傳(*無公版 *赴大陸者免提供英文版本)
(六) 研修計畫(短期活動自提申請案之學生請附公版計畫書,交換生研修計畫請自行擬定版本)
(十)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。
(一) 搭乘班機行程表及其收據
(二) 登機證正本
核銷憑證若屬電子憑證,皆需由提供者於紙本文件上簽名;受補助學生於返國後2週內,檢據核實報銷,並繳交心得報告予所屬系所及研究發展處各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