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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學位生

申請對象與受理原則

本組僅受理姊妹校學生之申請。申請之國際學生須保有姊妹校學籍,並須透過所屬學校之國際單位提名始受理。

本組接受之申請計畫如下:

申請計畫類別

姊妹校來校就讀之類別與備註
類別 備註
(1) 短期研修(含寒暑假)
(2) 短期實習
  • 申請至本校實習之外國籍學生,應於抵達臺灣前至少2 個月完成申請。
  • 「外國籍學生」係指就讀於教育部參考名冊所載國外大學校院之正式學位在學學生。
  • 申請短期實習者,須於提交申請前,自行覓得本校接收單位/系所/指導教師並取得其同意。
  • 依簽證核發原則,來臺實習之停留期間不得超過 6 個月
(3) 學期交換

申請時程

申請至本校短期研修或交換計畫之境外學生,請最遲於入校前 2 個月完成所有申請規定與手續。

申請表單

申請表下載(ODT)

聯絡窗口

相關事項請洽業務負責人:江芊緹 小姐
電話:(037) 381-408
Email:grace0114@nu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