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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學位生

申請對象及受理原則

本組受理本校姊妹校學生及依教育部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相關計畫來校之境外學生申請。

申請者須具所屬學校正式學籍,並依申請類別完成提名、取得接收單位同意或符合相關計畫規定後,始得提出申請。

申請類別

姊妹校來校就讀之類別與備註
類別 備註
(1) 短期研修(含寒、暑假)
  • 依各短期研修計畫公告之申請資格、研修期間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  • 申請者須取得所屬學校或本校接收單位同意。
  • 完成線上申請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(2)短期實習
  • 包含自行申請至本校實習,以及依教育部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相關計畫來校實習者。
  • 申請者須事先洽詢本校接收系所、單位或指導教師,並取得接收同意。
  • 申請時須檢附實習計畫,內容應包含實習期間、接收單位或指導教師、實習內容及預期成果。
  • 依教育部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相關計畫來校實習者,亦須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  • 建議最遲於預計抵達臺灣前2個月完成申請。
  • 實際實習期間依接收單位、簽證及相關計畫規定辦理。
(3)學期交換
  • 申請者須為本校姊妹校正式在學之學士班或研究所學生。
  • 交換期間為一學期或一學年。
  • 交換名額依本校與姊妹校簽訂之合作協議辦理,並得經雙方同意後調整。
  • 申請者須先由姊妹校完成提名。
  • 本校收到提名資料後,將另行通知學生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
交換學生申請期程

第一學期(9月入學)

姊妹校提名期間:3月至6月10日

學生資料上傳期限:依本校通知辦理

第二學期(2月入學)

姊妹校提名期間:11月1日至11月15日

學生資料上傳期限:依本校通知辦理

線上申請表單

申請下列類別者,皆須填寫同一份線上申請表單:

1.短期研修(含寒、暑假)

2.短期實習(包含依教育部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相關計畫來校實習者)

3.學期交換(待姊妹校完成提名後即可填寫表單)

填寫境外學生短期研修、實習及交換申請表

申請文件

1.申請表

申請表下載

2.原就讀學校推薦信或相關計畫證明

3.原就讀學校英文成績單

4.英文履歷(Resume or CV)

5.在學證明

6.護照電子檔

7.健康檢查報告(停留期間超過3個月者)

8.實習計畫(短期實習申請者須提供)

9.其他依申請類別或相關計畫規定應繳交之文件

相關資料下載

申請表下載

2026–2027 Fact Sheet for the University-Level Exchange Program

聯絡窗口

黃小姐 Miss Wong

電話:(037) 381-411

電子信箱:ahying0415@nuu.edu.tw

傳真:+886-37-3814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