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論文發表

申請資格

具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,且為出席境外會議並口頭發表論文,且同年度未申請本校經費赴外交流。

補助額度

不同地區與天數之補助額度
地區 額度(10 天內) 額度(10 天以上)
亞洲 10,000 元 15,000 元
美洲/大洋洲 20,000 元 25,000 元
歐洲 30,000 元 35,000 元

申請期限

請於活動舉辦前 一個月 提供所需資料。

申請程序

檢附相關資料上 簽呈範本, 並由所屬系所主管簽章後向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;經簽請校長核定後,始確定得獲補助。

申請檢附文件

  1. 獲得參與境外學術交流及研習服務之相關證明文件或 院、系(所)推薦函
  2. 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經費補助之證明文件。
  3. 出國計畫。
  4.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
  5.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。

返國後核銷檢附文件

  1. 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、補助轉入帳戶影本(請印在同一張 A4 紙上)。
  2. 班機行程表及其收據。
  3. 登機證正本。
  4. 因公出差搭乘非本國籍航空申請表 (需經所屬系所主管簽章)。
  5. 出國前一天臺灣銀行美金即期賣出匯率表(請標示匯率;網址: https://rate.bot.com.tw/xrt?Lang=zh-TW)。
  6. 心得 報告各一份(電子檔與紙本皆需提供)。

受補助學生(團隊)於活動結束後 2 週內 檢據核實報銷。請附上 核銷確認單,並依序疊放; 另附核定簽文影本(需有 研發處主計室核章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