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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勞動部修正發布「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」—僑生留臺就業相關規定說明

依僑務委員會來函轉知,勞動部已訂定發布「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」,並整合原有相關規定,自公布日生效。

本次修法重點包含:
一、將原「中階技術人力」名稱修正為「外國技術人力」,並整合工作資格、申請許可及聘僱管理等規範。
二、持續開放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僑外生,符合薪資及技術條件者,可從事製造業、營造業、農業、長照及旅宿服務等中階技術工作。
三、新增開放「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技術工作」及「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」等工作類別。

有關各項工作資格條件、技術條件、薪資基本數額及名額上限等規定,請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說明:
🔗 https://www.wda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6&s=18718

本校國際組特此轉知僑生參考運用,如有留臺就業相關問題,歡迎洽詢國際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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