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4學年度赴國外學期交換及學海惜珠計畫獎學金第二次甄選開放申請(收件至114/8/18止)
請有意申請114學年度赴國外學期交換及學海惜珠第二次甄選計畫之同學於114年8月18日前將申請資料紙本送至研發處國際組。
另,甄選學海惜珠計畫相關辦法之校內申請期程及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。,詳細辦法仍請申請者詳閱計畫要點(https://www.studyabroad.moe.gov.tw/new/upload/news/000048.pdf):
(1) 為本校學生,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。
(2) 同一教育階段,未曾獲得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、「新南向學海築夢」、「學海飛颺」或「學海惜珠」等計畫補助。
(3) 申請學海惜珠者,應有各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,學海惜珠申請身分及應檢附文件。
(4) 補助期限以一學期(季)或一學年為限。
(5) 補助期程:114年12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之間出國
申請應備資料請見:https://oia.nuu.edu.tw/p/412-1068-1249.php?Lang=zh-tw
申請文件名稱 |
是否需繳交 |
國立聯合大學赴國外研修申請表 |
V ※須經家長、所屬系所主管、學務處生輔組、教務處註冊組等單位簽章 |
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含在學證明) |
V |
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|
V |
帳戶資訊頁(封面)影本 |
V |
歷年中、英文版成績單 *向註冊組申請或自行至機器列印,須有GPA、排名、勞作成績 |
V |
申請動機之中、英文版自傳 |
V |
研修計畫(中、英文) |
V |
外國語言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 |
V |
經費預算表(交換或雙聯) |
V |
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|
V |
教師推薦函(英文) |
V |
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|
△ |
◎ V必交文件、△視申請人情況檢視是否繳交
其他注意事項:
(1) 學生在學校未提名前逕向海外校連絡是非常不禮貌的,請在確定聯大已提名你為前題才聯繫海外姊妹校。
(2) 校內申請期程請參閱附件。
(3) 交換校列表
(4)親送文件前可先電話聯繫承辦人,避免因承辦人不在辦公室而未能完成收件或無法面提缺漏事項,導致須多次往返。
承辦人:
研發處國際組助理 彭小姐 (037)381404 pky0804@nuu.edu.tw